洛阳东外晨晚检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晨晚检制度。
一、学生晨晚检工作制度
1、每天早上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晨检(晚自习归寝生活老师进行晚检)。晨晚检主要采取观察、询问、触摸、测量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应立即通知德育处(生活部)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医务室进行检查确诊。
2、对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有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班主任、生活老师每天如实填写好晨(晚)检记录,交德育处(生活部)检查,德育处(生活部)汇总后报校办备案。每天早操和早自习期间做晨检工作(晚熄灯前进行晚检),要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 ,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帮助。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学生病情痊愈,持医院痊愈证明方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检工作制度
1、高度重视教师晨检工作,年级(教研)组长负责晨检,做好记录,发现异常立即报告教务处。
2、教师晨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完成。
3、教师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检查人的晨检工作。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师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4、年级(教研)组长对生病请假的教师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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