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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东方外国语学校特长教育管理规程

来源: 德育处          阅读: 2529         日期: 2012/3/7
 

洛阳东外特长教育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的健康发展,突显特色名校、名校特色的办学宗旨,洛阳东外特长教育训练遵循“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思想,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突出特长教育的技能特色,逐步实现特长教育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积极调动学生的主观参与积极性,让学生学中有乐、乐中求学、学有所长,让学生都能较好的掌握至少一项特色技能,让学生具有一定的科学意识和实践能力,为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全力构建和谐校园、文明校园、活力校园和特色校园。

    二、特色教育的组织规则

1、为突出洛阳东方外国语学校的特色教育,以培养学生特长为核心,结合学生兴趣特点,成立各个特长教育班级(钢琴班、合唱及声乐艺术班、古筝班、舞蹈班、中学美术班、小学美术班、街舞班、电声乐兴趣班、管弦乐兴趣班、鼓号队训练班、棋艺兴趣班、跆拳道班、乒乓球班、篮球班、田径队训练班、健美操班、中学播音与主持、小学朗诵与播音等)。

2、学生入学后,根据自己的爱好提出申请,由班主任推荐,指导教师根据专业要求面试合格后入专业特长班。

   三、特长教师管理

1、特长课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课程计划的执行、资料的发放、有关通知的下发等教学常规事项,以保证每次活动正常进行。

2、辅导教师提前3分钟到班,清点学生人数,填好点名册,对未到学员要摸清去向,并做好上课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3、特长教师有事不能上课的须提前至少一天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以便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代课。如需为学生购买相关学习材料,要征得学校和学员家长的同意方可进行。

4、每学期要做出学期的特长教育计划、学期的特长教育进度表、每堂课要做到提前备课,课后做出特长教育活动记录、一个月做一次特长教育活动总结。

5、特长教师在特长课上课期间要认真组织课堂教学,切实为学生的兴趣发展做好服务工作,对学生要加强纪律管理,严格要求。

6、学期结束后各特长班要上交点名册、特长教育活动材料等,特长教育管理部门将组织家长、学生对特长教师进行满意度测评。

7、各特长教师要利用宣传栏、作品展版等,展示学生作品,组织艺术节、歌咏比赛、运动会等,给学生提供张扬机会,并对学生进行阶段性地奖励,使他们树立信心,体验成功的愉悦,促使学生更积极的参加特长教育班级。

8、各特长教师要主动与各特长班学生家长进行联系,及时的反馈学生在校的特长课学习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四、特长学员管理

1、凡特长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遵守《洛阳东方外国语学校特长教育管理规程》及相关的管理条例,接受特长教育管理部门的领导,接受特长教师和班主任老师的管理和指导。

2、各特长学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尊重指导教师,听从指挥,积极参加训练,树立不怕吃苦的精神,培养竞争意识、团队精神,同时保证训练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完成训练任务。

3 特长学员必须保持各训练场地的卫生,爱护各场地的公共设施、器材等,如发现物品损坏和丢失,应按原价赔偿。

4、各特长教师对特长学员要经常性的进行检查,通过日常特长训练、特长学习、组织纪律等综合表现对特长学员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应有规范化的记录,对表现不好,学习不认真,训练不刻苦,考核不合格者,应作留队察看、退队等各项处理。

5、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无故缺课、无故不参加训练或相关活动(如演出、排练、比赛等),视情节轻重,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特长学员参加学校(市级、省内及全国)各种大型演出或比赛时要服从学校相关部门的调配,演出或比赛时认真敬业,对外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维护学校的荣誉。

7、对文化课成绩合格,日常训练刻苦,各类演出或比赛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在学校以及各级评优优先中优先推荐。

8、按照训练计划,各特长教师根据学生学习训练态度、专业技能情况综合评定成绩。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

优秀:严格要求自己,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积极主动的完成训练任务,专业能力突出。

良好:训练态度端正,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专业能力较强。

合格:能完成训练内容,达到基本要求,遵守纪律,专业能力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