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五一”,中学部教职工大合唱比赛
洛阳东方外国语学校中学部
关于举办庆“五一”教职工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为了加强教职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团队意识,中学部决定举行庆“五一”教职工大合唱比赛,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充分表达我校教职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东外中学教育以及迎接学校“服务开放活动月”工作的真挚感情,唱响时代主旋律,庆祝五一节。
二、组织机构
成立大合唱比赛组委会
主 任:高永奇 副主任:董红咏
指 挥:李会营 窦洛英 王伟杰 杨向前
委 员: 王海若 阮帼杰 张怡华 朱玉社 各教研组长
评 委: 李会营 窦洛英 王伟杰 杨向前 王海若 年级组长
主 持: 牟丽华 李国锋
场景、音响、摄影、布置及设计:武鸿飞 韩明辉 王海若 李会营 王伟杰
三、 参赛团体
语文教研组、数学教研组、英语教研组、理化生教研组、政史地教研组、体音美电教信息技术组、中学生活部(具体团队名单由教导处提供)
四、参赛曲目
1、必唱歌曲:《团结就是力量》
2、选唱歌曲:教研组自选。(原则上选择提供的歌曲)
五、比赛规则
1、各队限报两首歌曲,一首必唱歌曲《团结就是力量》,另一首歌曲曲目不限,其内容应具有鲜明的思想性和针对性,充分展现时代主旋律,以及东外中学部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比赛以大合唱形式进行。各参赛队中,合唱队员、指挥、领唱、朗诵都应是团队的教职工,不得邀请和借用其他人员。
3、要求参赛队员服装整齐统一,精神饱满。
4、合唱可用伴奏,伴奏音乐自带。
5、可结合歌曲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变换造型,队型动作,充分显示合唱效果和现场感染力。
6、比赛顺序:由团队组长抽签决定。
六、评分要求
1、从着装、曲目、演唱水平、指挥水平、精神面貌、上下场秩序、特色、创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评分标准:总分10分——内容健康向上,反映主题(2分)、全体参加(0.5分) 、服装统一0.5 、精神饱满(1分) 、整齐严肃(2分) 、节奏准确(3分) 、指挥到位(1分)。
七、奖项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四名
八、比赛时间:4月28日
九、活动要求
1、各年级组各教研组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好本次比赛。
2、各团队要踊跃参与比赛,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训练
3、各队应在比赛开始前三天将参赛曲目,指挥和伴奏报德育处李会营老师处。
附曲目50首:
1、《十送红军》;2、《红星歌》;3、《映山红》;4、《保卫黄河》;5、《游击队歌》;6、《南泥湾》;7、《东方红》;8、《团结就是力量》;9、《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10、《歌唱祖国》;11、《我的祖国》;12、《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13、《我们的田野》;14、《让我们荡起双桨》;15、《我爱祖国的蓝天》;16、《我们走在大路上》;17、《唱支山歌给党听》;18、《祖国颂》19、《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20、《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21、《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22、《美丽的草原我的家》;23、《我们美丽的祖国》;24、《党啊,亲爱的妈妈》;25、《在希望的田野上》;26、《长江之歌》;27、《东方之珠》;28、《我的中国心》;29、《龙的传人》;30、《祖国,慈祥的母亲》;31、《少年壮志不言愁》;32、《共和国之恋》;33、《亚洲雄风》;34、《超越梦想》;35、《大中国》;36、《五月的花海》;37、《中国人》;38、《五星红旗》;39、《红旗飘飘》;40、《在中国大地上》;41、《我和我的祖国》;42、《春天的故事》;43、《走进新时代》;44、《祝福祖国》;45、《同一首歌》;46、《爱我中华》;47、《为了谁》;48、《祖国不会忘记》459、《共和国选择了你》;50、《国家》
东外中学部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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