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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五一”,中学部教职工大合唱比赛

来源: 东外          阅读: 2200         日期: 2013/4/16

洛阳东方外国语学校中学部

关于举办庆“五一”教职工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为了加强教职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团队意识中学部决定举行庆“五一”教职工大合唱比赛,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充分表达我校教职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东外中学教育以及迎接学校“服务开放活动月”工作的真挚感情,唱响时代主旋律,庆祝五一节。

组织机构

成立大合唱比赛组委会

主  任:高永奇   副主任:董红咏

指  挥:李会营   窦洛英  王伟杰  杨向前

委  员: 王海若  阮帼杰  张怡华  朱玉社  各教研组长

评  委: 李会营  窦洛英  王伟杰  杨向前  王海若  年级组长

主  持: 牟丽华  李国锋

场景、音响、摄影、布置及设计:武鸿飞   韩明辉   王海若  李会营  王伟杰

三、 参赛团体

语文教研组数学教研组英语教研组理化生教研组政史地教研组体音美电教信息技术组中学生活部(具体团队名单由教导处提供)

四、参赛曲目

1、必唱歌曲:《团结就是力量》

2、选唱歌曲:教研组自选。(原则上选择提供的歌曲)

五、比赛规则

1、各队限报两首歌曲,一首必唱歌曲《团结就是力量》,另一首歌曲曲目不限,其内容应具有鲜明的思想性和针对性,充分展现时代主旋律,以及东外中学部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比赛以大合唱形式进行。各参赛队中,合唱队员、指挥、领唱、朗诵都应是团队的教职工,不得邀请和借用其他人员。

3、要求参赛队员服装整齐统一,精神饱满。

4、合唱可用伴奏伴奏音乐自带。

5、可结合歌曲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变换造型,队型动作,充分显示合唱效果和现场感染力。

6、比赛顺序:团队组长抽签决定。

六、评分要求

1、从着装、曲目、演唱水平、指挥水平、精神面貌、上下场秩序、特色、创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评分标准:总分10分——内容健康向上,反映主题(2分)、全体参加(0.5分) 、服装统一0.5 、精神饱满(1分) 、整齐严肃(2分) 、节奏准确(3分) 、指挥到位(1分)。

七、奖项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四名

八、比赛时间:4月28日

九、活动要求

1、各年级组各教研组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好本次比赛。

2、各团队要踊跃参与比赛,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训练

3、各队应在比赛开始前三天将参赛曲目,指挥和伴奏报德育处李会营老师处。

附曲目50首:

1、《十送红军》;2、《红星歌》;3、《映山红》;4、《保卫黄河》;5、《游击队歌》;6、《南泥湾》;7、《东方红》;8、《团结就是力量》9、《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10、《歌唱祖国》;11、《我的祖国》;12、《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13、《我们的田野》;14、《让我们荡起双桨》;15、《我爱祖国的蓝天》;16、《我们走在大路上》;17、《唱支山歌给党听》;18、《祖国颂》19、《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20、《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21、《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22、《美丽的草原我的家》;23、《我们美丽的祖国》;24、《党啊,亲爱的妈妈》;25、《在希望的田野上》;26、《长江之歌》;27、《东方之珠》;28、《我的中国心》;29、《龙的传人》;30、《祖国,慈祥的母亲》;31、《少年壮志不言愁》;32、《共和国之恋》;33、《亚洲雄风》;34、《超越梦想》;35、《大中国》;36、《五月的花海》;37、《中国人》;38、《五星红旗》;39、《红旗飘飘》;40、《在中国大地上》;41、《我和我的祖国》;42、《春天的故事》;43、《走进新时代》;44、《祝福祖国》;45、《同一首歌》;46、《爱我中华》;47、《为了谁》;48、《祖国不会忘记》459、《共和国选择了你》;50、《国家》

                                    东外中学部

                                   2013年4月16日